桌写的,写完之后吹干收进信封里,再放到他的床头,等他今天早上一醒来就可以看到。
江知鹤看得很认真,他认真的时候,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神圣的光辉。
可能是我对他的滤镜太深了。
他见我醒了,朝着我扬了扬手中的信纸,笑道:“这是什么?”
我抱住他的腰身,深深地吸了一口他身上清香的气味,略感满足,理直气壮地说:“自然是朕的情书,普天之下,仅此一份。”
江知鹤莞尔,小心翼翼地把信纸叠好收在床头,可我看过去,却觉得他又悲伤又高兴。
29—关于陛下的情书
江卿吾爱:
吾不善书,而思至繁重,言不足堪意,纸不足载心,愿卿解之。
十四岁,初见卿,惊为天人,不自知。北境乱,未及言,即赴沙场,年少无知,不知情为何物,当时只觉悦目。
后十一年,建功立业,军中无敌,时有人进献异族美人、军中丽奴,皆绝色也。然吾冷然拒之门外,未尝与之亲近。非以其貌不艳,实因非卿不可。
若卿闻此言,必笑吾似情窦初开之少年。然所言皆实,无一虚言。
王者之道,喜怒不形于色,心事勿让人知,乃能善御下也。然吾不欲如是待卿,吾此生挚爱,非止臣子而已。吾愿与共分权柄,冀以夫妇之姿相处,吾心至诚。
吾虽习武,非止武夫也。陆氏世代忠烈,吾亦深受其泽,欲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卿之才,自幼受誉,白衣卿相亦能为之。吾甚赏,不欲囚卿于宫墙之内,不忍见其受丝毫委屈。故,赐红衣卫,可督察百官;赐司礼监,可侍立吾侧。
诚欲爱一人,则终身为其所爱,无有贪心。自古以来,妻妾成群者,非真爱其妻也,于口说之,未行其实,则为不爱。
以吾爱,故后不复立后,亦无后宫三千,不近莺莺燕燕,他人皆不及卿。卿乃艳绝,纵复有甚美者,然其人自有与之相配者,我亦与之无意。
世事无常,然吾在,必竭力以护卿。
——陆邵
过了两天,我表姐回来了。
许娇妗,前朝长公主,明帝长女,手握金吾卫,攻破宫门之时一路护送明帝难逃至江南,后弑父归降。
明帝膝下有三子一女,长女许娇矜,素来以美貌着称,听闻颌勒夜闯长公主殿,出言不逊,被长公主持刀削下一截鼻梁,遂,求亲之事作罢,匈奴南下发兵,陆家将领连夜赶至北境,十万大军对战二十万匈奴军,祖父用兵如神,大胜。
她小时候就挺能打的,骑马射箭比一众男孩都厉害,生性冷艳,身上留着陆氏的血,生来就是不屈的鸾凤,被困这宫廷之中,金笼锁住了在这皇宫之中的每一个灵魂。
这次她归降,我派许松出城迎接,晚上的时候,我躺在榻上看话本——这是我为数不多的比较文雅的乐趣,然后江知鹤敲了敲门就进来了。
他要向我跪下行礼,我摆了摆手免了,把游记一放,起身去拉他的手。
我握着他的手腕,只觉得他太瘦了。
仿佛轻轻一折便能断裂,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像是精心雕琢过的玉石,光滑而富有光泽,美则美矣,是在看着脆弱可欺。
“四下无人,用不着这些虚礼。”
自从我讲明真心之后,我单方面觉得我们的感情还是很好的,一有空就会见面滚在一起,没有空也会见面……虽然一般都是在在一个屋子里各自忙各自的。
我轻轻一拉,江知鹤顺着我的力气被我拉到怀里,美人入怀,松香如墨,我心情很好地抱着他一起躺在那个美人塌上,由着他压在我身上,他的脑袋枕在我心口。
“陛下,”他柔柔地开口,“前朝长公主不日即将入朝,听闻陛下与她幼时交好,感情甚笃。”
我:“……”
其实也不是很好,我小时候皮的时候还挨过她的夺命一脚,还被她骗去掏鸟蛋结果被鸟追着啄。
该死,为什么要开启这个让我很没有面子的话题。
我当然不可能告诉他我的黑历史,只能硬着头皮点点头:“还好吧。”
他问:“此次她劳苦功高,斩下废帝头颅归降,不知陛下打算如何安排?”
说实话,我还没想好。
其实这一路打上中京一路顺畅,也有许娇妗的功劳,是她截杀信使,是她里应外合开了城门。
许娇妗之前信里说,事成之后想去北疆,祖父战死埋骨之地,她想去北疆守着那里。
其实也挺好的,陆氏将领都在战场上生生死死,我可以给她封个王,把她弄去北疆镇守,顺便清理一下那里的官吏。
唯一的问题是,自古以来,未曾有给女子封王的例子,我一想到不得不和朝臣僵持,就觉得头大。
我对江知鹤说:“至少得封侯。”
“封侯?”他看起来有些震惊,随即又笑道,“自古以来,未曾有女子封侯拜相,只怕朝臣不许、天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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