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因为多吃了几口他妈妈做的那几道菜,他后来就学了回来做给我吃。”
“他这个人,在这些方面总是很细心……发现我不吃水果是因为不爱动手去皮之后,家里的水果总是洗好切好盘的。冬天呢,出门前他一定记得会给我围上围巾,提醒我多加衣服。”
“还有我的鼓棒,和他在一起后几乎都是他买的。那些耗损的鼓棒我以为都扔了,没想到却被他收了起来。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要留作纪念。”
“那是他第一次说很喜欢看我打鼓的样子,还说他以前讲的都是气话,他一直都觉得我的鼓玩得特别好,觉得我很有才华,我要真想走这条路,就去走吧,一直走下去,他相信我会熬出头。”
“我们都很少讲这些腻人煽情的话,甚至都很少表达自己。在沟通方面,我比他更差劲。每次不管闹得多难看,都是他主动来找我,即使会继续吵架打架,但是他永远都在主动解决问题。不像我,假清高又爱走极端,折磨自己又折磨他。”
“说起来我和他纠缠了十几年,但我们相处实在混乱惨烈,问题太多,好不容易慢慢学会了温和点的那套相处模式,但也没有时间磨合得好一点、更好一点,再更多地去了解对方的情绪想法、压力困难。我们就这么走到头了。”
“但仔细想想,其实他也一直都在包容我,他一直都很爱我,我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他不愿意,是他不能够……我不怪他,或许我该满足了……他已经陪我走了很久的路了,已经走到,他能走到的最远的地方了。”
……
这个晚上的绵绵大雨将雾灰朦胧的回忆冲刷明亮,我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个夏天,那段年轻岁月里的一切。
我曾以为我无法开口对任何人说出我的过去,但是你看,时间就是这样温柔,把一切都变得坦然。成千上万个日夜,三十二年的我,全部的我,都能平静地慢慢讲出来。
那些紧披禁色的爱与生命,无需再隐藏。番外2:《沉》
——愿所有的爱都不再身披禁色
某天,我发现自己好像无法再打鼓。
在这种“死亡”的逼迫下,我去了北京。
我没有带什么钱,我在一个火红的下午出发,并在心里幻想自己变成北京的一个流浪汉。
一整晚的火车呜鸣着把我送向北方,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我站在雾灰的出站口,大口呼吸着干而冷的北方空气。
北京。
我背着包环顾四周,再次确定这就是我们梦想已久却又素未谋面的北京。
天大地大的北京。
朋友打车把我带到大名鼎鼎的霍营,我们到村口下车,面前只有一条单薄泥路和一条死水沟。
一路上零落排列着低矮平房,年后的乐手们已经陆续回来,隔得老远我都能听到传说里那昼夜轰鸣的三大件发出的噪响。
跟着朋友推门而入,是随处可见的装烟头的易拉罐,散落的衣服、日用品、报纸、cd,墙上是摇滚和美女的海报,还有乱七八糟的涂鸦手绘。
有人朝我们打招呼,问我什么风格,相互认识后,忽然有人惊讶地说我是那什么什么的鼓手吗?我说《时间》,他一拍头说对对对,然后直呼“你们那主唱真牛逼!都牛逼!”
我们一伙人乐呵呵地聊了会,了解来意后,他们说会帮我问问组队的事。我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安顿下来,除了自己带的配件,其他的设备都是他们帮我半买半借凑来的,鼓也是。
早上起床,偶尔吃个早饭,然后便开始机械地听歌、扒谱、练鼓、发呆……没什么情绪地过完一整天。
我们房子里有锅铲和煤气灶,大家爱下面条吃,因为省事,清水下锅,捞出倒上酱油盐醋,难吃得要死。
我们几乎每晚都喝酒,并且逢酒必醉,逢醉必疯。有时他们有几个也会凑一块飞叶子,我就在一旁抽烟,有钱抽玉溪,没钱抽十块的大前门。
组乐队大多都很不容易,就好比我们这间屋子,吉他手不会加lo,贝斯只会弹根音,我们把一首四和弦歌曲走了一遍,纷纷尴尬地笑了起来。到第二遍高潮加上了失真,总算燥起来了,大家都找到了点摇滚的感觉。
在论坛发了组队的帖子后,过了一个月才凑齐几个合适的乐手。
组好队的第一天我们就去了迷笛音乐学校,他们都来过,主要是我想来看看。几乎是抱着朝圣的心情,我将这片简朴到寒碜的小学校看了一遍又一遍。仍旧是平房,石板路,还有很多树。就在这片毫不起眼的贫瘠土地上,爆发过振聋发聩的音乐革命。
回去的时候下起了雨,我们哆哆嗦嗦地往回赶,泥水溅上裤腿,鞋底沾满泥草,然后吃饭、排练、抽烟、睡觉。
浑浑噩噩地度过着一天又一天,我们从干瘪的口袋里掏出几十块,去到所谓的摇滚圣地——豪运酒吧,看了一场演出。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零壹怪异的装束与符咒,感受着沉重到仿佛窒息的失真音色,感受着扭机夜叉凶悍又奇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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