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凤起扶着他的肩,轻轻巧巧地回答:“今天难得出来玩,换个造型也就当换个心情。”
趁着林啾啾左顾右盼的功夫,他笑眯眯地揉了揉小少爷的脑袋
林啾啾并不自卑。
从小到大,都有许多人夸他长得漂亮可爱。有人支支吾吾红着脸叫他老婆,也有人莫名恼怒地说他勾引自己。
他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并因此翘着尾巴得意洋洋。
——但。
林啾啾盯着镜子中的自己。
他的两侧鬓角打薄了些,头发被略烫了一下,几乎没有卷出什么弧度,只是带着点微微的蓬松感;看着更像一只误入人类世界的可爱卷毛小奶狗。
帅气的短发造型师大姐姐被他萌得不行,拿着手机在一旁拍个不停。
林啾啾迟疑地看来看去,询问对方道:“我这样看起来奇怪吗?”
“怎么会奇怪?简直可爱死了!我恨不得把你留在我们店当模特展示。”大姐姐笑着问,“怎么,是喜欢更帅气的发型吗?”
林啾啾摇了摇头,浅浅地笑了起来。
“看起来和之前的我很不一样。”他慢慢地说,“我很喜欢。”
小少爷一点也不承认,自己是个会自卑的小笨蛋。
他只是觉着困扰——长久以来被“不正常”三个字牢牢困扰着。
正常的大人是什么样的,不正常的我又是什么样的?我应该怎么样,才能让大家忽视不正常的一面呢?
即是现在已经很少再有人对他说这样的话,林啾啾却依旧被童年时的这三个字残酷地规训着。
潘凤起带他换了个与之前不同的造型,自己新认识的大姐姐也说这样看起来一点也不奇怪。
林啾啾感觉到自己的“防护罩”重又结实坚固起来。他不再为好天气与明媚的阳光苦恼,而是露出一个出来玩时,应当有的笑脸。
“去换衣服吧!”大姐姐催促道。
与徐青枝不同,潘凤起选衣服很有一些恶趣味。
从换衣间出来的林啾啾,穿着身纯白衬衣,外面搭配的帅气小马甲和可爱的南瓜短裤,都是浅浅的咖色。
他的一双腿袜卡在膝盖处,皮质的袜带在大腿中段勒出鼓鼓的一小节软肉,勒口泛着粉嫩,让人不自觉地想要伸手触摸。
林啾啾精致的脸蛋完美驾驭住了这身服饰。只是与潘凤起并肩同行时,便常有人上前搭话询问,好奇林啾啾是不是身边人的小男朋友。
不等小少爷气鼓鼓地回答,潘凤起便笑着说,“不好意思,他已经有未婚夫了。”
对方看了他看优越的外表,知难而退。林啾啾则很不高兴地说:“怎么每一个都要强调是小——男朋友啊?”
他不服输地与对方比了比身高后,便更不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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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完这一切,已经到了中午。
潘凤起想着楚若书已经等了三个小时——既然如此,再多等等也无所谓,便骗着林啾啾说楚若书还没出门,哄着对方去吃了午饭。
在开车去餐馆的途中,他察觉到后面的某辆车有些眼熟。
吃完饭去狗舍的路上,他仔细找了一会儿,果然又看见了那辆眼熟的车。
潘凤起无所谓地笑了笑,没和小少爷提起这件事。
被两人放了4个小时鸽子的楚若书,心情不痛快得很。与林啾啾打招呼时冷冷淡淡,说自己只等了他们15分钟。
小少爷今天打扮得很好看。短短的裤子随着行走微微上提,露出肉乎乎的大腿根部。
楚若书盯着看了几眼,潘凤起便拦在两人之间,挡住了他的目光。
干什么?楚若书眯眼瞪他。
潘凤起耸了耸肩,心想:今天他们可是来挑小狗的。他可不希望对方早早就把小少爷给吓跑了。
再说了,他带林啾啾买衣服,主要是为了哄小少爷开心,可不是为了让对方平白占便宜的。
这段时间里自己的助攻都打成这样了,稍微维护点小少爷——也算不上他小气吧。
“你们打算养什么狗呀?”
自从进了狗舍,林啾啾的兴致便一直很高。
潘凤起与狗舍主人是朋友,打了声招呼后,对方便放他们进了小狗的活动区。
林啾啾特别有小动物缘。只是坐在那里,屋子里的小狗们便围着他团团转,把他的手心和舔得湿漉漉。
备受冷淡的另两个男人站在一旁。楚若书冷眼看了一会儿,觉着被毛茸茸小狗包围的小少爷,也像一只浅咖色的花底小狗。
“一定要养只真的小狗?”他问潘凤起。
“不然呢?不养只狗,你以为他还会再来我们家吗?”对方问他,翻着白眼警告道,“你不会觉着你的魅力能赶得上一只小动物吧。”
说到这里,潘凤起顿了顿,又额外听出了些什么,“想想得了。我觉着小少爷的主人还轮不上你来当。”
他看见林啾啾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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