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小小的六品官,明天就真去当小王啦?孟昔昭还没说完,他悠悠的看向远方,仿佛也看到了自己那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未来:“外放三年,说不定都用不到三年,我就会被叫回应天府了,到时候,中书省和门下省,总有一个要让我去,那时我已经是三品、乃至二品的大员,又怎么能再访匈奴呢,如果我真的再访了,恐怕你们就要担心了。”派这么大的官出使,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两个国家要打起来了,二是两个国家已经打起来了。金都尉:“……如此说来,那也没什么办法,可这不是好事吗,升官发财,不是你们大齐人最热衷的事情吗?”孟昔昭又幽幽的看了他一眼,“是好事,可是,那样我以后就见不到你了啊。”听他说出这么一句话,金都尉愣了一下,然后神情稍微柔和了一些:“就像你们大齐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孟昔昭:“也是,只是以后我锦衣玉食的时候,总免不了的想到都尉你在这边受苦,我这心里,不太舒服。”金都尉:“……”“匈奴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差劲。”也就是孟昔昭说这话了,换个大齐人来,金都尉肯定要当场揍人。孟昔昭疑惑的看了他一眼,这才明白他误会了:“我不是说匈奴不好的意思,我是说,都尉以后跟着左贤王,左贤王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那都尉对左贤王如此忠心,肯定也会跟着吃苦,我这心里,不落忍啊。”金都尉看着孟昔昭的眼神有点冷:“鸿胪寺少卿,你今天说的话,就不算僭越了吗?”孟昔昭放下酒杯,笑了笑:“再僭越也要说,我是真心的想让都尉好。”
金都尉冷哼:“你是真心的想让你自己好!”孟昔昭正色起来,纠正道:“这你就错了,我对我的生死,早已置之度外。不知道你在大齐的时候有没有听说过我的事,我还在襁褓的时候,就已经被下了批命,我这一生,活不长久。”金都尉一愣。匈奴人信萨满,这个教和佛教有共通之处,而且这个教的人,都极度迷信,比佛教徒疯狂多了。尤其他们特别相信预言和魔鬼上身这种事,闻言,金都尉脸色陡然一变:“那你这是……”孟昔昭抿了抿唇,一副不想开口的模样,但是看了一会儿金都尉的眼睛,他做了决定,孤注一掷般的开口:“士为知己者死,我所求的,从来都不是我自己的荣华富贵,而是君脱离苦海,友得偿所愿,亲平安顺遂。”说罢,他痛心的望着金都尉,眼眶微红:“都尉就是我孟昔昭的友人,为何你却不相信我的这句话呢?” 土匪金都尉:“……”他默默的看着孟昔昭, 并不接他的话。他爹虽然是大齐人,可他从小是被他娘养大的,后来又去了左贤王帐下, 就像后世说的香蕉人一样,皮是大齐的皮, 里却是匈奴的里。也就是说, 他根本不吃大齐人两眼泪汪汪那一套。孟昔昭:“……”没人接话,他还必须要继续演下去。叹了口气, 孟昔昭低下头,握着酒杯, 眼神落在这酒杯反射着烛火之光的边缘上, “实不相瞒,从第一天见到都尉的时候, 我就知道,若这世上只有一人能成为我的至交好友,那这人, 就非都尉莫属。”金都尉:“……”我都不说话了, 你怎么还敢继续编呢。他明显是不信的,但既然孟昔昭不打算放弃这个话题, 他便喝了口酒, 哦了一声:“怎么讲?”孟昔昭这才微微撩起一点眼皮,露出了个跟平时不太一样的微笑, “因为都尉跟我,是一类人。”不等金都尉询问,他就自发的回答:“纵有黄金万两, 依然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纵是流芳百世, 人已作古,是是非非皆由后世的人评说,自己是一句都听不到的,唯有活着的时刻,唯有这条命,是能紧紧攥在自己手里的,而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自己身上最宝贵的、最拿得出手的,其实就是这条命。”金都尉听了,不禁感到十分认同。这也是匈奴的价值观,赚钱种地、升官发财,那是大齐人才热衷的事情,匈奴人怎么发家?从战争中、从拼搏中,自身的强大,才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基石,光会耍嘴皮子的人,怎么比得过一拳能砸碎石头的人。由这种观念,也衍生出了匈奴今朝有酒今朝醉、虽然自家有奴隶、但自己人坚决不能做奴隶的种种普遍性/行为。哼笑一声,金都尉对孟昔昭扬了扬酒杯:“在齐人之中,你算是活的通透的。”孟昔昭给面子的也把酒杯举起来,跟他虚空一碰,“多谢都尉的夸奖,原本我也是这样想都尉的,但很可惜,现在我才发现,自己看走眼了。”金都尉:“……”他咣的把酒杯摔在桌子上,“孟少卿,你今天胆子很大啊。”孟昔昭笑:“都尉莫怪,其实我胆子一向不小,只是之前都尉没看出来而已。”沉默的盯着他,金都尉不想再跟他兜圈子了,“你到底想说什么?”孟昔昭心道,看来还是这一套比较管用,匈奴人吃硬不吃软,激将法一用一个准,好好说话没人听,反过来,骂几句,就好使了。……不得不说,有点贱。孟昔昭垂眸,也把自己的酒杯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撩起眼皮,正色道:“我想救都尉一命。”金都尉冷笑一声,显然觉得他在夸大其词。孟昔昭也不在乎他的态度,只盯着他的眼睛,问他:“都尉可否告知,匈奴是什么时候改了左贤王不再由单于之子担任的规矩?”金都尉抱起手臂,警醒的打量孟昔昭的脸色:“自然是将近三百年前,北汉建国时改的。”嗯……匈奴人入主中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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