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常卿是这河下村一户寻常人家,知事时便父母双亡,从此独身住在草屋里,年幼还要靠附近几位善心乡民接济过活,如今早已不用。咸璟三年,科举盛行,不拘出身,无论男子女子,皆可舞文弄墨节节高中,去繁华之地谋个一官半职。一时乡野之地也多文人墨士,也有那么三三两两个金凤凰,柳常卿便是去年中过了秀才。
科考舟车劳顿,也需钱财,因此常卿现在自家田里收麦子。河下村六月太阳最是毒辣,常卿脱了短褂,麦色皮肤上滚着汗水豆子,抹一把又下了一镰。
太阳西移,他今日活做得差不多,要回去温书。村中私塾里的先生脾性很好,身后是一群娃娃零七碎八的读书声,先生摸着一把山羊胡夸他心性难得,是个读书的好苗子。
常卿将绑得结实的栅栏推开,一只黑背犬立刻扑上前兴奋摇尾巴,还扯着他灰扑扑的裤子示意他跟过去,常卿感到莫名:“阿丰,你有什么事?”
那狗极通人性,“呜呜”叫着,尾巴拍打的更急,带着主人往院子里那颗老树方向过去。
常卿一看,方才知晓,那树下堆着一层红布,细一看,竟是躺着个身形瘦小的人。
阿丰上前兴奋地嗅着那不知死活的人,黑色鼻头将一片红色蹭开,露出一只精致的脚,脚的主人却纹丝不动。
常卿心里惊了一下,他面色有点红意,眼睛不敢朝那个方向瞟,心中猜测是哪家女子跑出来,倒在这里,莫不是天热中暑了。
他唤黑背犬离开,上前去查看,发现这女子乌发极长,若站起来怕是能铺到脚踝,衣裳虽没有那些老爷小姐们素爱添上的刺绣,却是柔软轻薄,是从未见过的料子。
常卿眼力非凡,遮住女子口鼻处的长发还微微扇动,这人还活着。他道一声“得罪”,手握成拳揽过人肩膀想搀起她来,谁知那女子手腕一动,一双玉臂顺势缠上他脖子。
常卿面色闪过惊愕,还不及有什么其他动作,便被面前白花花的皮肉晃到眼睛,登时气血上涌,鼻腔淌下两道红艳艳的颜色。
红衣之下,“她”竟是什么都没穿。
常卿咽下口水,手忙脚乱眼神也发飘,他心脏跳得频率乱飞,快要冲破胸膛,他方才……方才……看到了女子才有的饱满阴唇,因两腿微分开,露出内里娇嫩的红色。
他的脸烧起来,在麦色肌肤上不甚明显,怕轻薄人家清白女儿,双手紧握成拳,用手肘小心推拒着,却忽视了自己的平衡,那具柔软的身体朝前压倒,常卿便被推着,后背挨在地上,阴错阳差还被倒下之人的臀压上脸。
“姑娘——!”常卿被吓到,从下方出声,那两片压到他左半边脸上,他来不及闭眼,便看到两颗白嫩小球蹭到他高挺鼻梁上。
他愣神一刻,才想明白这“女子”原是个奇异的身子,竟然拥有男人女人两套物件儿。
常卿心里回过味,便没那么羞耻。他把人当寻常男子看待,将又变得一动不动的人从脸上抱下来,触手冰凉滑腻的肌肤叫人在这三伏天里爱不释手,如上好的凉玉,沁着丝丝缕缕勾人的气息。
但这体温,怎么摸都觉着过低了。常卿一手将人搂抱在怀里,另一手去撩开他过长的发,顺滑的感觉触手而过,一张绝艳的美人面映入常卿眼中。
“两弯柳叶细眉,一只白玉琼鼻,春花染红唇两瓣,笑语倾三城。”
常卿喃喃,他不怎么出村子,也不常见美人,但他觉着从今往后勾住自己心魂的,也只会有眼前人,他的心跳得飞快,不曾停歇。
阿丰不知什么时候凑过来,在他腿边打转,摇晃着尾巴,时不时上前要舔上垂落的那截纤细小腿,被他轻声呵斥开。
常卿怀里的美人漂亮到似鬼近妖,双目倒是勉强睁开的,只是眼神迷离不堪,随时都要睡去的样子,常卿唤了他几声也毫无回应。
常卿兀的想到先前看到的艳情话本,那上面记载一类十分妖异的鬼怪,名唤“艳鬼”。其上写着:“艳鬼颜色姣美,身怀名器,凡投身于乡野幽冥,男子亏空气血,莫不沦于肉欲之下。”
他登时在心里道了声“抱歉”,眼前漂亮男子说是鬼,也不过体温比寻常人低些,心脏处仍能感受到跳动,一呼一吸也有些热气。他没怎么见过世面,兴许是人身患怪病也未可知。
美人肤肉软滑,瞧着像大户人家娇养出来的,怎就沦落到这乡野穷村,如今一副神志不清之色。思即此,他心内有些可怜,以为这看着年纪不大的公子是被歹人所害,决意先把人养着,等日后他父母亲人寻过来,也好将人还回去。
常卿将人托报抱着回到屋内,他日子过得节俭,屋内现只有一张能睡人的床,便整理一下将这小公子放了上去。
他自己拿手随意擦了两道脸上鼻血流过的痕迹,去提一桶水,又拿来些柴火,烧好的热水兑了凉的,用木盆子装起来,想给这落了满身脏污的小公子洗一洗。
那盆本也是他装水擦身的盆子,并不多大,但他除了小公子衣裳之后,一不留神让人溜坐进去,只好先勉强给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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