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自己招人喜欢,”天狗很自恋。当然自恋也不能怪他,因为好多人类看见他原形就想rua,rua着rua着他的自恋感就来了,他对“宠物”一词也并不敏感,因为从前就有过不少主人,比如在葛明浩家里看到的画像。又如从荒野里抱他回家的农户、世家贵族里的小孩儿、闺阁里的千金,甚至是王宫侯府他也去过,每一任主人的音容笑貌他都还记得。可是,他们都会带给他一样相同的东西。那就是死亡。忽如间,记忆纷沓至来。头顶的阳光恍惚间变得细碎零散,如缀在树枝上的冰晶又似屡屡飘逸的丝带,风吹过树梢时,柔软的“丝带”也轻滑过黑白色的皮毛。天狗趴坐在石头上,舔着脚上一撮染了灰尘的毛,梳理完了,才懒洋洋搁下脑袋,打了个哈欠继续注视着砍柴的老人。偶尔换个姿势,闭目小憩。每天跟着老人上山砍柴是最无聊也是最惬意的事。捆扎好了柴,老人撸起袖子在石头旁坐了,拿竹编的凉帽打着扇,偶尔也给天狗扇两下,不时望着高挂的日头抹汗:“不晓得怎么过了三伏了,这天还烫得跟滚油似,这不是要把人活煎了吗。”“你这小东西一身的皮毛,是不是也热得够呛?”天狗不搭话,他从不在人类面前说话。老人从身上摸出颗果子,在布衣上擦了擦后放在天狗趴着的石头上:“吃吧,甜着哩,解不了渴也能解解你嘴馋。”其实他一点也不嘴馋,如果要吃的,他能在山里找到更大更甜美的果实,不过还是嗅了嗅,果子熟透了,上面有了芝麻大的烂点。他不吃。老人的手在他脑袋上抚了抚,常年砍柴的手十分粗糙,掌心里沟壑干结,抚摸他时总要把他两只耳朵也撸顺了。天狗不满地发出叫声。老人叹了口气:“歇着吧歇着吧,老胳膊老腿了,当真也是不中用了,等我打个盹儿再带你回家,你可别再这林子里跑丢咯。”天狗心说,这林子他逛了不下两百遍,闭着眼都不会迷路,但他没说出来。打了个滚朝天躺着,等着老主人给他臊肚皮。不过老人已经睡着了。这一睡,便睡到了天黑,再也没醒来。老人是山下徐乡村的长者,大家唤他陈老,算村里半个村长,说他半个是因为村子太小,人口稀少,平日里各家忙各家的活计年都不会有大事。最大的事儿便是村里男人娶媳妇儿请长者主持,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的。久而久之,他也就成了村长般的存在。如今村长死了,算不算大事儿呢?天狗想着。
他跳进陈老怀里,守着老人的尸体到半夜,三更时分终于有村民寻上了山,因为家里孩子高烧不退,要找陈老拿个土方子,可陈老家里没人,于是几个村民结伴进山。他们将他驱赶开,抬起了陈老的尸身,一番叹息唉惋中,几道身影渐行渐远。他没有跟着去。陈老是他的主人,别人不是,他也能想象到他们抬回老人的尸身后会做什么,办一场简单的丧事,会有人哀叹几句,良善的女人会为老者抹泪,然后将其直接掩埋进土里。没办法,村子很穷,置办不了棺材。他在老人坐过的地方趴下来,蜷缩起身体睡觉。到天明,那一颗放置了一晚的果子烂的地方更多了,有小蚊虫围着打转,再次嗅了嗅,甜腻中掺杂着腐气钻入鼻孔。天狗扒拉几下,把烂的那一半刨了,接着囫囵一口吃了果子。没错,他只是太饿了。没有了老人, 他又成了随处流浪的独行者。天狗想起以前老祖宗的话,说千万年前,他们乃是人类养在家里的供奉,因为他们生而有能力却不为祸, 所以人类善待他们, 他们也要以此为报, 善待人类。可是人类有真善美, 也有丑恶贪。不可一概而论。这是他经历诸多后得出的总结, 与恶为伍,便为恶,与善同道,方为善, 人类也常说,人心隔肚皮,所以他不想再有主人了, 谁知道下一个是淳朴还是丑恶。而且人类的生命太短暂,不管带给他多么快乐的时光, 终将会伴随着生命的流逝而彻底消失。最让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总是要死得比他早,晚点不好吗?他们去往下一个轮回时, 他却还在时间里徒留伤感。这不是给自己添烦恼吗?所以, 他决定以后就与孤独为伴, 自由自在。他也不想再去逛市集,因为他最讨厌肉包子摊的老板,每次都会驱赶他, 就算他在包子摊靠卖萌帮他吸引了不少路过的公子小姐,他也吝啬得只会掐一点包子皮给他。见过吝啬的, 没见过这么吝啬的,抠得要死!以后请他去揽客他都不去。他在老人死去的林子里逗留,每天上树吓唬小鸟,扑进溪里抓鱼,顿顿都有肉,想吃零嘴时还能摘果子。每天每天,他都脑补着包子铺老板没有了他之后生意会多惨淡,会有多后悔,少不得要以泪洗面。哈,一想就贼开心。林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等逛到第八百零一遍连石头缝里的小草都已命名后,他意识到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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