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潜当即抽出衣服,宝贝一般拿手掸了掸,在同事的抱怨声中仔细辨认起来。其实今天翻出这件衣服,完全是因为,这是沈拙清在b大时送他的生日礼物。他一直只当这是件普通的衬衫,只是因为恋旧才留到今天,从来没有注意到,衣角竟还有用白线绣成的字。那时,他们还没在一起吧?李方潜记起在加州时一反常态的沈拙清,在b大时小心翼翼的沈拙清,一阵心疼。在这么多自己不知道的岁月里,沈拙清到底一个人消化了多少苦涩?李方潜摩挲着那个毫不起眼的字,给了自己一巴掌。沈拙清终于把白线换成鲜艳的红线,显眼地暴露在日光下,向他证明,读书时隐秘的情愫不是冲动。沈拙清跨过山川湖海,仍能一腔热血去爱。可他却让他们仍旧走散了。从前,他们同吃同住,受到对方的影响深入骨髓,恨不得变成一个人。可如今,要硬生生割下属于彼此的部分,剔干净,重新恢复两句肉身,然后礼貌道别,各奔南北。李方潜摘下眼镜,揉了揉发红的眼眶。手机不停传来好友的生日祝福,他却懒得一一回复,索性开始群发。反正最想见到的那条,是不可能再出现的。群发时,手机又震了一下。此时明明已经过了零点,按道理不会再有人来信息。李方潜抱着一丝侥幸,心跳渐渐紊乱,直到打开收信箱,整个人都怔住了,因期待而升温的指尖迅速冷了下来。[林泉:我要结婚了。] 婚礼没顾得上现在已是深夜,李方潜立刻回拨了电话。那边响了好几声才接,听起来醉醺醺的。“喝酒了?”李方潜深吸一口气,自认和酒醉的人不能拐弯抹角,于是上来就问道,“你要结婚了是什么意思?和谁?”“结婚还能有几个意思?”林泉含糊不清地说,声音发颤,不知道是哭还是笑,“还能和谁啊,我倒是想和刘呵,可是两个男的,能结婚吗?”李方潜握紧了手机,温度不高,他的手心却全是汗:“林泉,你别——”但到底他和林泉也算不上密友,很多话在嘴边打了个转,李方潜最终还是改了下措辞,尽量委婉地问:“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做,对那个女孩公平吗?”“她什么都知道”听筒那边传来闷响,似乎是谁摔了一跤,林泉断断续续地说,“她是也被家里逼的。各取所需,挺好的”李方潜长叹了一口气,听着林泉哭笑不得地说着什么送请柬之类的话,只得嘱咐他少喝一点酒。突然,背景里出现熟悉的声音,李方潜突然就失去了理智。
——“你别喝了,这瓶给我。”是沈拙清的声音。李方潜几乎要脱口打招呼,可话到了嗓子眼又被咽了下去。他贪婪地听着沈拙清衣服摩梭的声音,这久违的音色在天花板上勾勒出一个画面:——此时沈拙清应该是扶林泉去了沙发,听这叮叮当当的酒瓶声应该是沈拙清在收拾地面,离得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应该是沈拙清走向摔落在地的手机李方潜紧张地一身冷汗。然而,就在脚步声越来越大、而李方潜正欲开口时,电话被挂断了。戛然而止的通话,突如其来的忙音,让人措手不及。李方潜久久没缓过神来,虽然过了这么久,这次却是他第一次,如此明白地意识到,他和沈拙清,真的一别两宽,永不联系。后来林泉寄来了请柬,上面写着“合二姓以嘉姻”之类的话,新郎新娘的名字并排而立。隔着请柬都能想象到,婚礼当天一定是宾客尽欢,觥筹交错。李方潜看着那些熟悉的证婚词,怎么看怎么刺眼。所以,郎才女貌,这才是婚姻的正确配置吗?林泉怕他折腾,特意告诉他,沈拙清不会出现在现场。“拙清嫌我这婚结得不纯粹,不想来当嘉宾。还说自己结过婚了,也不能给我当伴郎。”这是林泉的原话。林泉的家乡习俗是从未婚配才能当伴郎,但李方潜不想管,他只被那句“结过婚”惹得百感交集。他知道,沈拙清是指那封他自制的婚书。到现在还放在书架里,保存得平平整整。李方潜突然,十分,十分,想见一见曾经的爱人。其实以他和林泉的关系,哪怕林泉不说这些,他也不至于跨越大半个中国去送个没人想要的祝福。但婚礼的地点未免太吸引人了。b市啊,沈拙清在的城市。“只是想去见见林泉。”李方潜反复跟自己说。仿佛这样就可以减轻自己违背不联系诺言的愧疚感。李方潜久违地买了套新衣,提前约定时间到了b市。他记得,周五的下午,沈拙清有一节课。李方潜在t院教学楼下的长凳上坐着,仰望二楼窗里一个正在板书的身影。头发剪得很短,清爽利落。那个人专心致志地板书,虽然看不清黑板上写了什么,但李方潜能想象出字迹的镌秀。那个人回过头,唇齿开合,嘴角带笑,讲到激动处会拿手指点一点讲台。那个人真的很美,既可以称作美人也可以称作君子,是惹人艳羡却不可亵玩的那种美。
18PO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