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风雨吹乱他的黑色短发,打湿他的上衣。雨水的湿意仿佛浸透了这个男人,清冷矜贵。他垂着眼睫,低头看着燕越书。燕越书的心一跳。人生三大错觉之一:他喜欢你。无论多熟悉这张脸,当放大出现在她面前时,她仍旧会有一种血液在兵慌马乱地逃窜着流动的感觉,这种慌乱会流露出肌肤之外,让她的脸红起来。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涂了粉,或许能遮盖一些。其他,没有一处值得庆幸。燕越书曾想过,如果还能再见,一定要风光靓丽地出现在他面前。最好他能狼狈不堪,而她,闪闪发光。可事实是,每一次,她都是在最狼狈的时候遇见他。即使已经成为人前风光无限的一线大明星,也不例外吗?新做的造型肯定已经毁了,燕越书能感觉到。有一缕碎发在她额前飘荡,小腿上有雨水溅过来的泥点子的冷硬不适感。不用低头看,精挑细选的连衣裙下摆一定也有了泥点子。但她面前的人,在雨中,一如既往,干净又从容。燕越书高考前最后一次见他,也是这样的雨天,他也是这样从容淡然。他撑着同样的纯黑色雨伞,站在她面前,对她说:“帮我拿伞。”她立刻听话地接过来,一手撑着自己的伞,一手握着他的伞,将雨水隔绝在他身旁。他腾出两只手来,当着她的面,冷冷地,一点一点地将信纸撕碎。在他面前最后一点自尊也随之碎掉,纷纷扬扬落地,被雨水冲刷得一点不剩。他赠她的那句“无知者无畏”如影随形,伴她多年。学生时代的记忆,如同泛黄的信纸,在燕越书的高歌猛进中早已渐渐地褪色。但这一刻,过往记忆如同潮水般翻滚而上,将碎掉的少女心从海底最深处卷了上来。燕越书仿佛再一次感受到了那时她的卑微,她的贫穷,和她的软弱。她以为这些缺点都留在了那个多雨的夏天,原来并没有,她所有的缺点都留在了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叫池盛。只要他来,她依旧感到卑微、贫穷、软弱。尽管她现在一点都不贫穷。尽管她现在不觉得卑微。尽管她现在不再软弱。燕越书突然觉得黑色的伞面太过阴沉,她有些喘不过气来。雨水的阴冷和潮湿,也令她浑身不自在。“燕越书!”柯梨梨的声音适时穿透时空,将燕越书从即将窒息的气息中解救出来。燕越书看到柯梨梨,立刻往后一退,退出伞面之外。细细的雨水凝聚成珠,凝成一滴雨水,顺着高高杨树的绿色枝叶滴下来,顺着燕越书的鼻尖落下来。燕越书连忙伸手抹了一把鼻尖,试图将狼狈样子抹掉。听到背后的声音,池盛没回头,他垂着眼睫看着燕越书,见她躲开,他的手臂稍微抻直了一些,将伞面再次送了过去,完完全全罩住燕越书,自己则被淋了大半。柯梨梨以为是卫飞阳,急着大叫一声“燕越书”,便一路冲了过来。等离得近了,看清对面的人,柯梨梨的焦急转为了惊喜,还带着一丝丝的惊讶:“是你!”柯梨梨发现对方自己淋雨,却给燕越书罩得严严实实,恍然大悟似的惊喜着喊起来:“难道你是我们燕越书的粉丝?”池盛垂着眼睫看了一眼燕越书,眼神微动,笑了一下:“对。”他这一笑,就将身上那种清冷气笑淡了,尤其是此刻穿着一身运动装,笑起来有些懒散的模样。多熟悉!池盛不说话,看着清清冷冷;说话时,他总带着点笑意,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的模样。她当年就是被这副好皮囊所迷惑,以为他和别人不一样,他是最最好的。显然柯梨梨也被这副好皮相迷住了,柯梨梨激动地扯了一下燕越书。燕越书已经躲到了柯梨梨伞下,尽力用生疏而礼貌的语气说:“谢谢你、的伞。”她已学会万箭穿心,不动声色。lt;div style“text-alter;“gt;lt;scriptgt;readxia;lt;script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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