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高照,阳光明媚。
阵仗浩大的车队从院后的路上浩浩汤汤的开过,“圣玛利亚”福利院里的三四个小孩儿趴在墙头围观。
长相秀气的小孩儿看着远处的一切,圆溜溜的大眼睛里露出不解,歪过头问身边的伙伴:“三水哥哥,他们在做什么呀?”
“三水哥哥”闻言温柔地解释:“他们在结婚呀。”
“结婚?”小孩儿乌黑的眼珠子转了一圈,仍是不解,“什么是结婚?为什么要结婚呀?”
男孩儿温柔地笑笑:“结婚…结婚就是两个人约定在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永远都不分开。”
“永远…在一起?”小孩儿大眼睛转了一圈,忽然喊道,“…——三水哥哥,那我们也结婚吧!然后就一直一直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
男儿忍俊不禁,却也应了下来:“好呀。”
“那…那就这样说好了,三水哥哥跟我结婚,我们永远永远在一起不分开!”
“笨蛋,小孩儿是不能结婚的。”旁边有人叫道。
“啊!”小孩儿张大了嘴,有些失望,但很快又重拾希望,眼睛亮亮的道,“那三水哥哥,那等我们长大了,长大了就结婚了!”
“好。”
“拉勾…拉勾!”小孩儿忽然伸出右手的小拇指,“三水哥哥,我们拉勾勾。”
“好,好,”男孩儿宠溺地笑着摸了摸小孩儿的小脑袋,也伸出来右手的小拇指,“拉勾。”
小孩儿笑得只见牙不见眼,声音清脆高兴:
“拉勾——上调——一百年,不许变!”
半夜,江鳞做梦想起了那个午间。
那天天气特别好,他们做完了手里的活跑出来,听到外面的热闹声响爬上墙头,看到了结婚的车队。
他到现在都记得,新娘子很漂亮,穿着的西洋的婚纱裙,也很漂亮,薄薄的头纱盖下来,却盖不住新娘子幸福的笑容。
那时候不懂,叫着嚷着也要结婚,要跟三水哥哥结婚,长大了回头看,知道了那是玩笑。
却也不是玩笑。
他喜欢何淼。
喜欢了很多很多年。
小时候不懂,只知道想跟三水哥哥永远在一起,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长大了才明白,那是喜欢。
他喜欢何淼。
还在一起的时候,他不懂爱,分开以后才明白、才懂得,可是…现在,何淼要结婚了。
知道何淼在哪里以后,江鳞几乎没花什么功夫和时间就知道了关于何淼的一切。
因为,何淼实在是太出名了。
留学归来的警校高材生,屡破奇案的警界大侦探,旧京新上任的警察队长…即将订婚,未婚妻是留学归来的督军千金,千金之躯,音乐天才。
“郎才女貌。”
“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是所有人对两人的评价。
他早应该知道的,只是他一直活在商陆的阴影下,耳目闭塞,对这旧京发生的一切都无从知晓。
不过真好,因为起码这样江鳞就知道了,这些年何淼过得很好,不像他。
他…
江鳞摊出双手。
这双手修长,白净,看上去洁白无瑕,但仔细看,那些烧痕、刀痕,累累的伤痕还有迹可循,昭示着他曾经经历过什么,就像他自己清楚得记得,他这双手,以及他这个人,做过多少见不得人的脏事。
他记得,从前的何淼就非常的正义、善良以及热心肠,发誓长大了要做一个警察,惩恶扬善。
这么多年过去,何淼还是那个何淼,正直、善良,也成为了一名警察,惩恶扬善。
——可是,他呢?
他杀过人。亲自动手的,没有亲自动手的,直接的,间接的,他杀了多少人,害得多少人送了性命…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了。
他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他了。
从前那个单纯,善良的江鳞早就死了。
他现在是一条狗,一把刀,沾染过无数人的鲜血,恶毒,肮脏。
这么龌蹉、肮脏不堪的他,又有什么资格去认回他的三水哥哥呢?
在阴暗、肮脏的下水道待久了的鬼,再回到阳光底下,是会魂飞魄散的呀。
他们,早已经是两路人了。
“追上去了?”
商陆手里的钢笔猛地一顿,笔尖在纸上划出一道黑色的墨痕。
“是的,老大,”阿郑将司机阿伦的所见所闻如实禀报,“江鳞很失态。据阿伦说,人就像是丢了魂一样,不要命似的去追车,车没追上,自己蹲在地上哈哈大喘气…”
“…大喘气,他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跑狠了。”阿郑看了看商陆,对方把钢笔横在两指之间,已经停下了写字的动作,两个人只隔了一张桌子,脸上的神色却讳莫如深,叫人难以捉摸。
“弄清楚他追的上什么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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