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祁厌自己。
&esp;&esp;可不该是这样的。
&esp;&esp;“进来吧,没关系,地上的都是废稿,还没来得及收拾。”
&esp;&esp;太久没通风,屋里一股很重的霉味,祁厌走到窗边,打开窗户。
&esp;&esp;雨虽然已经停了,风却还是挺大的,吹得屋里的纸哗啦啦地响。
&esp;&esp;作为撷月的“太子爷”,乐锦羡曾在自己周岁的抓阄仪式上不负众望的抓着一枚价值连城的胸针不肯放手,后来也确实很喜欢收集各种珠宝,从小到大见过的珠宝数都数不清。
&esp;&esp;但这么多年,真正让他感到惊艳的却少之又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留白》和《衔枝》。
&esp;&esp;前者顶着抄袭的污名让它的设计者被打入泥潭,后者见证了一个小偷的卑劣,它们分明出自同一人之手,明明应该成为祁厌的荣光,却与之相反的给祁厌带来了痛苦和绝望。
&esp;&esp;从前他也是不明真相的众人中的一个,完全不知道这两幅作品里藏着的是祁厌的灵魂,那种惊艳和震撼都是祁厌带给他的,从头到尾,他的喜欢都和祁厌,在他们尚未相遇之前,他就已经先喜欢上了祁厌的灵魂。
&esp;&esp;他喜欢祁厌,也喜欢祁厌的设计,就连地上那些“废稿”都很喜欢,舍不得它们被丢进垃圾桶。
&esp;&esp;“但我觉得它们都很漂亮。”一张张捡起来,乐锦羡很珍惜地将它们抱在怀里,“如果你不要的话可以送给我吗,我很喜欢。”
&esp;&esp;怕祁厌误会,他紧跟着解释了一句,“我不会拿来做什么的,就是觉得丢进垃圾桶太可惜了。”
&esp;&esp;祁厌无所谓地说:“随便。”
&esp;&esp;这个时候他正站在书桌旁,手掌撑着台面,掌心之下正好是一支笔,笔尖直直地扎进了他掌心的皮肉。
&esp;&esp;还是那只攥过钥匙的右手,也是被他用钝掉的水果刀、用牙齿生生撕咬过的右手。
&esp;&esp;乐锦羡的心头涌起一阵钝痛,他急急地走了过去,想去抓那只手,但这一次祁厌没让他碰到自己。
&esp;&esp;月光静静地涌进来,在老旧的布着裂纹的木地板上留下淡淡的暗影,掌心的血滴在泛黄的稿纸上,祁厌不太明显地笑了一下:“还记得你刚到榕城的时候吗?”
&esp;&esp;这个问题放在此时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乐锦羡心里觉得奇怪,但还是老实说:“记得,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就饿死在外面了。”
&esp;&esp;他到榕城的时间分明算不上太长,但此时想到那些窘迫的事情,总觉得好像已经过去很久。
&esp;&esp;“那倒不至于。”祁厌又笑了一声,“就算没有我,你再往前走走,走到荼蘼,钟老板也会帮你的。”
&esp;&esp;头发总往脸上吹,他恼怒地撩了一把,每个神态、每个动作,都带着酒后的慵懒,这种漫不经心的模样在他身上仿佛是浑然天成的,说他像一只懒洋洋的猫一点都不为过,乐锦羡很喜欢他这个样子。
&esp;&esp;可他又很心疼,因为这些都是别人强加在他身上的,这样的“懒洋洋”和“漫不经心”,是祁厌挣扎着求生之后的一种自我保护,每一分都带着他的血和眼泪。
&esp;&esp;只要想到这个乐锦羡就心疼。
&esp;&esp;“我刚到榕城的时候虽然不至于被人摸走手机和证件,却没比你好多少,没钱,身体和精神都不好,每个人见了我都躲得远远的。”
&esp;&esp;“怎么可能。”乐锦羡压根不信,“你那么好看。”
&esp;&esp;大少爷死皮赖脸的要留在他的书店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理由,一晃几个月过去,还是这个理由,好看在他这里就好像是张免死金牌,只要好看怎么样都行,祁厌哭笑不得。
&esp;&esp;“没骗你,我那个时候真的挺吓人的,沈家欢说我看起来像一个遭受过沉重打击自己不想活了就也不想让别人活的神经病,随时随地都能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拉着周围的人同归于尽。”
&esp;&esp;乐锦羡:“……”
&esp;&esp;老实说他有些无法想象那个模样的祁厌,但当时的祁厌刚经历过那样糟糕的事情,状态不好几乎是理所当然的。
&esp;&esp;“还好遇到了钟毓。那天我身上已经完全没钱了,连几十块一晚的大通铺都住不起了,一整天只吃了一个馒头,喝了一瓶水。”
&esp;&esp;“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虽然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没有一个人认识我,也没有父母声嘶力竭的逼迫,我还是觉得难以呼吸,走在路上看到别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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