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昌此行斩妖魔,带了十八壮汉,皆是金老爷的门徒。这些门徒身高体壮,皆为社会闲散人士,除了打架没有别的擅长。平日里负责欺行霸市和催讨欠款的业务,各个都是街头散打冠军,老实百姓远远看见这些人走来都要吓得尿裤子,流浪狗见了都要躲着走。
这些个流氓聚到一处,总也摆脱不了职业惯性,必须要干些坏事,否则浑身瘙痒难耐。他们看见夜磨子,便想起他曾经扮作女人,不禁兴奋无比,想占他的便宜。如此一般便不得不上前调戏,否则好了坏名声,叫弟兄们看笑话。
十数个壮汉轮流向夜磨子搭讪,令他好不厌烦!
“嘿嘿,听说你以前是个姑娘,可好看了。俺在外面办事,回屋总看见你好看。全金府的屁股加到一块儿,都不如你的小屁股紧俏。看得哥哥好喜欢。嘿嘿。”
“嘿嘿,俺也听说过。你长得白净,作男人样也好看。哥真想你给哥倒一次尿盆儿,让哥也过一回少爷瘾,把你使唤使唤。嘿嘿。”
这些人从未接受过基础教育,但凡讲话三句之内便要回到吃喝拉撒和屁股眼上,毫无浪漫天分。任凭夜磨子素质再高,都要被他们讲的话给熏晕了。
没成想夜磨子还未开口说话,金文昌便先坐不住了。他驾驶马匹左扭右拐,扭到了夜磨子的身边,充当起英雄好汉:“你们这群莽夫,没羞没臊的。往常在府里看你们还有个人样,怎么放生到山上就成了这了野兽相。夜磨子是伺候老爷夫人身边的人,你们不过是一群看门狗,快快滚到一边去,别再惹人嫌。”
此话一出,得罪了全体十八壮汉。他们虽然道德素养不高,但也有基本的荣辱观,听着金文昌讲话,十八张大脸一阵红一阵绿,恼火和羞愤齐舞,五官都扭到一处去了。
想他们平日里辛辛苦苦在街上巡逻五个时辰,起早贪黑地收保护费,大头不还是交到了刘管家手里。刘管家何许人也,铁公鸡一个,只给弟兄们留些碎铜钱,缺了角的沾了污的,拿去钱庄都不一定给兑换。处境正如金文昌所说,像个看门狗一般。给点儿吃的,赏个前院的大通铺住,那便算是顶天的好处了。
为首的壮汉气不过,扭头又见金文昌得意洋洋地架在马上,心里很是不平衡。依他看,金文昌这个身高和体重只配骑驴,还得是头侏儒驴。偏偏他胯下的是匹八尺良驹,阳光一照,皮毛柔缎子似的闪闪发光。身旁还伴了个不苟言笑的美人,这美人对他们是不苟言笑的,谁知道对公子哥是个怎样的殷勤。
夜磨子察言观色惯了,见气氛不对,这壮汉们脸上通了电似的亮彩灯,忙出来圆场:“今日诸位英雄好汉一同上山,无非是为了忠义二字,各自有各自的伟大使命在身上。我夜磨子在府里是个小耗子,出了府也算不上是个人,哪比得上各位哥哥侠肝义胆。我家少爷是个读书人,最重情谊,原与我一道长大,误会了哥哥们想与我亲近的心思,才把话说重了。哥哥们多担待,等下歇脚我伺候哥哥们吃酒。”
这一行人沿着狭小的山路走,排成一个长溜,首尾相距六丈,又有大约三层楼的高度差。夜磨子在那里温声细语,等传到队伍尽头便只剩下风声。后面此起彼伏地问:“吃酒?可是要吃酒了?”
身旁的壮汉一号心气顺了,看金文昌便也没那么不痛快。他扯着嗓子大喊:“吃吃吃,一天就知道个吃!等走到个空旷地方,我们就歇歇脚,让这小娘子伺候一番!哈哈!”
这大汉一号最为强壮,体重约有300斤,坐在马上给马背压出一个凹槽,活脱脱是个巨型秤砣。他头顶无须,爱戴钢盔制成的牛角帽。偏又脸上长满茂密蓬松的络腮胡,颜色发红发黄,连带眼珠子都是绿的,推测父母一方很可能有维京族的血统,不知为何生下的孩子流落到了中原。别人的剑都是挎在腰上,他的剑却是背在身后,为纯铁打造,足有一个成年男子重,挥舞起来虎虎生威,能引发小范围的龙卷风。他在街头舞剑,常有围观的小孩被刮到天上,半响落不到地上来。这样一头壮汉,打起架来更是无所畏惧,人送外号“狂战士”。狂战士抡起剑来,挨打的人不曾有过一个活口。将尸体的衣服掀开一看,皮肉上不过青紫伤痕,但内里却是震成了果冻,把人皮捞起来,稀稀拉拉能泻满地的血水。
但金文昌见了他却是不孬的,一是因为他是少爷,而狂战士是奴才,少爷训斥奴才那是常有的事,二是因为他没见过狂战士打人,更没有挨过狂战士的打,不知道其厉害。
金文昌还在那里絮絮叨叨的,说些礼呀义呀的话,狂战士全没往心里去,就当耳边有个苍蝇叫。讲到些扎心窝子的话,狂战士便与身前身后的弟兄们挤挤眼睛,把他当作小丑看,呵呵嗤嗤地笑。时间长了金文昌见没人搭理他,便也只好不再说话。
到了夕阳落山的时候,打头的雷小虎问道:“英雄们,停在这里可好?咱们也好歇歇脚。再走几步路,天就要黑了,那时候可不好赶路!”
狂战士驻马四视,只觉得雷小虎选的地方阴气森森。两座小峰夹道,只留中央一处宽敞地,往前往后又是羊肠小道,马都嫌憋屈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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